智東西(公眾號:zhidxcom)
編譯 | 楊暢
編輯 | 三北
智東西6月17日消息,據路透社報道,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6月15日對美國國會稱,估計美國電信運營商拆除并更換華為、中興等設備的成本將高達53億美元,約為之前美國國會預留的19億美元的補償計劃預算的近3倍。
FCC還補充稱,它發現約三分之二的美國電信運營商提交的拆除中國公司設備的補償申請存在“重大缺陷”,不符合要求。
一、總成本預計53億美元,遠超19億預算
FCC主席杰西卡·羅森沃塞爾(Jessica Rosenworcel)說,申請該電信運營商拆除、更換華為設備的補償計劃的企業主要是農村電信運營商。他們收到了181份申請,其中122份申請被發現“存在重大缺陷”。FCC告訴申請的企業,他們有15天的時間來完善其申請,他們會馬上審查任何修改后的申請,并預計在7月15日之前完成此過程。

今年2月份的時候,FCC告知國會,補償計劃需要56億美元。結合FCC的審查,該移除中興華為電信設備的補償計劃的最終成本為53億美元,還是遠超國會撥款的19億美元。
FCC補充說,在沒有額外撥款的情況下,FCC將需要用到《2021年綜合撥款法案》中規定的國會優先計劃。根據該計劃,FCC將首先把資金分配給用戶數量在200萬名以下的電信運營商。
二、獲FCC拆除中興華為設備補償,需滿足2項條件
早在2018年,FCC就開始推進美國電信運營商拆除華為和中興設備的禁令了。2019年11月,FCC通過了禁止美國運營商使用美國通用服務基金(USF)購買華為和中興設備的提案。FCC還投票建議,相關的美國運營商拆除并更換其現有電信網絡中的華為和中興設備。
FCC在2019年時曾估算,大概有三十到四十家美國農村電信運營商在使用華為或中興設備的同時,取得了美國聯邦補貼。設備更換的平均成本可能在4000萬-4500萬美元之間。
對于FCC的決定,華為在2019年12月向美國法院提交了起訴書,請美國法院認定FCC有關禁止華為參與USF項目的決定違反了美國的憲法和《行政程序法》。在2021年6月,華為的相關復審申請被駁回,維持了初審法官的判決:支持FCC的決定。
2020年6月底,FCC發布官方公告正式確認了這一決定,將華為和中興從美國83億美元的USF項目中剔除,并將華為和中興劃定為美國國家安全威脅。在此之前,一些美國小型農村電信運營商用的是華為和中興的設備。FCC稱,該措施意味著許多美國小型農村電信運營商可能不能再使用的USF來購買或維護中國公司生產的相關設備。
當年的12月,FCC最終決定要求使用華為或中興設備的美國電信運營商拆除并更換掉這些華為或中興的設備,并且提出了拆除更換設備的補償計劃。美國國會為該計劃批準了19億美元的資金。
FCC在2021年9月宣布將啟動這項19億美元的補償計劃。根據FCC聲明,該計劃從2021年10月29日中午12點開始接受申請,到2022年1月14日晚24點截止。
申請該補償資金的美國電信運營商需要同時滿足兩個條件:一是運營商服務的用戶數量在1000萬以下,二是在2020年3月前購買過華為或中興的電信設備。
結論:強推更換中國公司電信設備,美國面臨高昂支出
截至目前,美國政府多次下達對中國企業的禁令,像美國電信運營商拆除更換中國公司設備的計劃類似的大規模的禁令還有很多。華為等企業的在美業務也隨之受到影響。
美國想要實現其目標也付出了相應的代價,像這次,實際支出可能超預算好幾倍。
來源: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