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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李水青

智東西6月29日消息,據外媒報道,歐盟立法者于本周二就管理大型科技公司和其他公司使用歐洲消費者和企業數據的規則達成一致,并制定了防止非歐盟政府非法獲取數據的措施。歐盟委員會去年提出了《數據法案》,歐盟工業負責人蒂埃里·布雷頓(Thierry Breton)在推特發文稱:“今晚就《數據法案》達成的協議是重塑數字空間的一個里程碑。”

據悉,新協議使轉向其他數據處理服務供應商的行為變得更加容易,引入了針對云服務提供商非法數據傳輸的保護措施,并規定了部門間重復使用數據的互操作性標準。但部分專家提出了該協議的潛在風險,包括可能會讓部分公司“鉆空子”、覆蓋范圍過于廣泛。

歐盟針對大科技公司達成數據規范協議,《數據法案》新里程碑

▲布雷頓的推特截圖

一、就《數據法案》達成協議,“重塑數字空間的里程碑”

2013年,前美國中央情報局職員愛德華·斯諾登(Edward Snowden)揭露了美國大規模的監聽行為,讓全世界都開始關注隱私監控與數據搜集的問題,也在歐盟心中埋下了對數據傳輸安全的憂慮。

為了限制美國科技巨頭權力的濫用,歐盟委員會去年?2月就提出了《數據法案》(Data?Act),其中監管范圍涉及智慧裝置、機械和消費品中生成的數據。

新立法使個人和企業能夠更好地控制通過智慧裝置、機器和設備生成的數據,并允許數據在不同的裝置間復制或傳輸;還讓消費者和公司對聯網裝置所生成的數據的使用,能夠擁有發言權。此外,該協議還引入了防范云服務供應商非法傳輸數據的措施,并規定了各方數據轉移和重復使用的互操作性標準。

二、公司可拒絕共享數據,法案被指涉及范圍太廣

過去,用戶將能夠與第三方共享自己設備訪問及其與這些設備相關的服務生成的數據,從而促進售后服務和創新。但部分企業,如德國制造商西門子、全球三大軟件供應商SAP,他們都曾擔憂商業機密數據的泄露,

但現在,他們能夠在部分情況下,不與第三方進行數據共享。根據新協議規定,運營商可能面臨“嚴重且無法彌補的經濟損失”時,可以拒絕數據共享請求。

歐盟議員Damian Boeselager稱,這可能會讓一些公司利用這個漏洞進行活動。他說:“我對此深感擔憂,不過,至少國家可以及時審查并廢除運營商的單方面決定。”

游說團體信息技術產業委員會則批評了該法案的涉及范圍過于廣泛。其歐洲事務總干事吉多·洛布拉諾(Guido Lobrano)說:“該法案對數據共享的規定廣泛而模糊,包括擴大原來范圍內的產品和服務、商業秘密保護的保障措施以及影響非個人數據國際傳輸的規則,這令我們擔憂。”

結語:數據安全引關注,歐盟加速達成數據保護協議

近年來,歐盟采取多項措施削減科技巨頭權力,歐盟委員會去年?2月就提出了《數據法案》(Data?Act),希望對智能裝置、機械和消費性產品中生成的數據進行監管,本周二繼續針對科技巨頭達成了數據使用于管理協議。

該協議提升了數據的透明性,允許數據在不同的裝置間復制或傳輸,而不是只讓少部分科技巨頭掌握數據。或許該協議還不夠完善,存在不夠明確等缺點,但是通過不斷更迭的數據法律法規,我們可以看到歐盟在數據管理與保護方面的決心。

來源:路透社